路的期盼_第十四章 得到爱情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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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四章 得到爱情 (第4/5页)

出与女方分手,那还不是我们女人倒霉吗?”

    张小红说:“这种情况可能存在,但他应该属于个例。我觉这种事情说不上女人倒霉问题?性生活是两个人的事,如果女方觉得不合适,主动与男方分手,还能说女人倒霉吗?”

    张小红的话,让林娜娜突然感觉到她与张小红好像生活在了两个时代里。在林娜娜的意识里,婚前性生活,就属于违法。界限就在有没有结婚证书。在张小红的眼里,婚前性生活,是社会中成人男女恋爱交往的正常情况,算不上违法,是你情我愿的事情。张小红认为,结婚证书只是一种形式,有过性生活的人再领结婚证书,与没有过性生活的人领结婚证书本质上没有区别。

    林娜娜对张小红说:“婚前性生活,如果女方怀孕,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?”

    张小红说:“这倒是我们女人值得警惕的问题,在恋爱中,我们女人要时时保持自重、自尊、自爱,学会使用避孕工具,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才行。”

    林娜娜说:“我不能认同你们青年人现在的做法,在恋爱阶段,还是本分些好,等双方领了结婚证书以后,再有性生活,最保险。我觉得婚姻法主要是对我们妇女提供保障的,所以,我们要自觉地遵守它,才能很好的保护我们自己。”

    张小红说:“道理是这个道理,可感情上的事情,又有几人能控制住自己呢?”

    林娜娜和张小红讨论的正热烈,办公室小王通知林娜娜开会,她俩儿才停止了讨论。

    林娜娜站起来对张小红说:“谢谢你给我提供了青年人的情况,我建议团委今后能在团员青年中开展一次普法知识的教育。”

    林娜娜下班回家刚进家门,她弟弟林立生找上门来。林立生进门也没跟林娜娜打招呼,就说:“姐,你一定给我想办法,找一间房,我和王燕结婚用。”

    林娜娜说:“你和王燕还没登记结婚,干嘛那么着急?”

    林立生瞪着两只大眼睛说:“我怎么不急,王燕怀孕已经三个月了,我带她去医院做人流,医生说,她不能再做人流了,她已经做了两次人流了,再做一次人流,以后就怀不了孕了。”

    林娜娜埋怨林立生说:“你怎么能办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呢?未婚先孕,你不知道这是违法吗?”

    “姐,你别说了,我知道错了,但说什么也晚了,”林立生说:

    “姐,公司不是在大红门给了你一个三居吗,你搬过去,你腾出这套房子来,让我来住,行吗?”

    林娜娜说:“我说给你就给你行吗?这套房公司要让我交回去的。”

    林立生央求说:“姐,我求你了,你跟公司主管领导好好说说,把这套房子给我留下来,好嘛!”

    林娜娜看着弟弟着急的样子,不由得心疼起来。

    父亲在国营大厂虽然是总工程师,可他在个人福利方面他从不主动向厂里伸手,他们现在住的小三居还是六十年代初厂里分的房,后来,多次福利分房他没再要房。母亲在街道工作,房子与她不沾边,只能依靠父亲。现在父母都退休了,给弟弟买套房,他们已没有这个能力。父母想让弟弟结婚就住在家里,可王燕不愿意,她说,没有房就先不结婚。公司分房时,她给弟弟要了一套房。可他嘴欠,在单位胡吹,常大胆咬着他不放,把他得到的房子给搅黄了。要不然,他早就可以结婚办事了。林娜娜想到这儿,对林立生说:“我争取把这套房给你留下来,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?就是你一定要做到守口如瓶,不许对任何人讲。”

    “姐,你放心,我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讲,就连父母我都不会讲。”

    林娜娜听了林立生的保证,觉得弟弟是有点傻,她要不帮他,他这辈子也买不起房子。她笑着对林立生说:“这事没必要瞒着父母,关键是不要让你们机械分公司的人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是,知道了,姐。”林立生说。

    林娜娜第二天上班,就去找何春来。何春来听后,高兴的说:“这事情包在我身上,我去找陈经理说,你住的这套房让他别要了,留给你。”

    何春来巴不得要促成林娜娜的心愿,有他的心思。在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中,他用与兄弟单位互换房的办法,给自己还在上大学的儿子,搞到了一套两居室。林娜娜主管纪委工作,自己多占一套房,万一将来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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