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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大法官 第737节 (第1/2页)
说到这里,他叹了口气,“咱们千不该,万不该,拿着违法之事去威胁公检法,这可是他们的职权,唉这真是送上门让人宰啊!” 一向主张与皇庭的对抗的曹奕,此时不免也感到有些害怕,“我比各位更加愤怒,但此时此刻,我们必须得审时度势,这再斗下去,这受伤的一定是咱们。” 这回真是吓到他们了。 他们都已经放下身段,主动请张斐过来商量,而且还是王韶、郭逵主持的会议,结果张斐一顿无差别输出,令他们颜面尽失。 要还看不清形势,那不是傻么。 要这回裁军之事,弄砸了,看看死得是谁。 关键,人家王韶、郭逵也不会跟他们一块去疯,人家在官场平步青云,不会拿自己的仕途,去跟公检法赌一把。 正当这时,一个刀笔吏入得屋来,将一张告示递给韦应方。 韦应方见罢,不禁大吃一惊,“他们是要来真的呀!” “什么来真的?”唐仲文如同惊弓之鸟一般。 韦应方道:“皇庭刚刚颁布告示,完善了放贷条例。” “这么快?” 大家激动地纷纷起身,围聚过来。 要知道在坐的不少都是河中府大地主,他们现在之所以坐在这里,就是听说皇庭要完善放贷条例。 大致上来说,皇庭并未改变《宋刑统》的条例。 只是将之前的一些冲突条例、敕令统一化。 如在《宋刑统》的杂令中,规定的是“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,任依私契,官不为理。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,积日虽多,不得过一倍。” 也就是每年百分之七十二的利息,再久,也不能超过一倍。 但是后来真宗、仁宗都有发敕令,四分、五分的都有。 这回皇庭定在五分利。 又引用真宗时期颁布的敕令,“民负息钱,无得逼取其庄土、牛畜以偿。” 不能以利息钱,去夺取农夫的田地和牛畜。 还有就是,完善《宋刑统》追债的条例,确定一点,严禁债权人私自强牵债务人财物和以身代当。 在这一点上,是官为理。 面对不偿还着,必须得告官解决,皇庭有责任为债权人索要合法利息。 另外,担保法不变,但不准强迫他人担保,亦或者强迫他人借贷。 这些都是不打紧的。 他们都知道这些条例。 最最最关键的是其中一个条例和一个放贷原则。 条例就是,利息必须按照借出物以当时的市场价格,计算利息,不管还什么,都得按照这个价来计算。 至于后一个原则,就是官私一致原则。 之前你欠官府和欠私人,惩罚条例是不一样的。 欠官府的,可能就是直接没收,但你欠私人的,官府惩罚手段就是苔刑,不还打你一顿,再不还再大,你要是还是不还,那,那你们就自己解决。 但是欠官府的,可能直接没收,甚至有可能坐牢。 现在就是一模一样。 这可是将那些大士绅给气疯了。 不能妥协啊! 咱们必须得干啊! 地主发展的唯一途径,就是土地兼并,最常用的方式,还就是放贷。 虽然这些条例以前都有,但是目前来看,这皇庭是真会抓人的,不太可能会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。 你这不是杜绝我们发展的道路吗? “果然如此。” 郭孝法突然抚须言道。 韦应方问道:“郭提刑何出此言?” 郭孝法道:“你们可有听说过,那王介甫将要颁布的青苗法?” 一些人点点头。 但也有一些人不明所以。 曹奕立刻跟他们解释了一遍。 郭孝法又道:“据传朝中不少大臣支持公检法,就是希望公检法能够对抗青苗法,如今看来,果真如此啊!” “不是吧。” 何春林疑惑道:“我看着怎么像似,公检法在为青苗法打基础。” 郭孝法道:“那都无足轻重,公私一致才是最关键的。也就是说,官府也不得逼迫他们人担保、借贷,亦不能随意没收百姓家财。而王介甫变法的目的,是要为国敛财,在如此条例下,青苗法还能赚到钱吗?” 曹奕闻言,灵机一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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